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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华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暨第四届活力东阳射箭公开赛竞赛规程
金华市体育局
2024-07-19
主动公开

朗读
一、主办单位
金华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金华市体育竞赛中心
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执行单位
东阳市射箭协会
四、协办单位
东阳市执力射箭馆(羿友弓社)
东阳市吴宁一中
五、参加单位
金华各市县中小学校射箭队、射箭俱乐部等单位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8月12—13日
比赛地点:东阳市吴宁一中(东阳市新安路75号)
七、竞赛项目
(一)反曲弓
1.甲组
男子个人30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30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2. 乙组
男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3. 丙组
男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二)传统弓
1.中学组
男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2. 小学组
男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八、参加方法
(一)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2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人数不限,严禁跨单位组队。
(二)运动员条件
1.参赛年龄:
甲组: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乙组:200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丙组:201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中学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小学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 参赛运动员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三)比赛器材
参赛运动员弓、箭等器材自备。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射箭竞赛规则》。
(二)竞赛组委会根据本次比赛特点制定的规则:
1.各项目排名赛均以6支箭为一组,发射时间为180秒/组。
2.淘汰赛每人每局射3支箭,每支箭30秒,胜者得2分,打平各得1分,先得6分为胜出。每场比赛最多比赛5局,如5局后比分为5:5,则需采用附加赛方式决定胜者,附加赛每人一支箭,以距离圆心近者胜。
3.运动员参赛器材需符合中国射箭协会最新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相关器材规定。如有发现运动员使用违反规则器材的,将取消该选手成绩。
4.传统弓项目中,运动员可以使用扳指、手套、护手皮或胶带等保护手指勾弦,用于拉弓和撒放,前提是其不能具有辅助拉弓和撒放的作用。
5.比赛采用直径为80厘米的六环环靶。
(三)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如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取得的成绩。
(四)赛前各队应向编排纪录组确认参赛运动员,不允许跨组别更改。
十、录取名次
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获得前三名的颁发奖牌及奖状,第四到第八名颁发奖状。报名参赛人数不足(含)八人(队)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不足三人(队)时,取消该项目。
十一、报名和经费
(一)每个运动员只能报名一个项目组别。
(二)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如赛期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如数退还保证金。
(三)要求参赛人员自行提前办理人身保险手续,出现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及个人负责。
(四)参赛经费一切自理。
十二、提供肖像权与放弃索赔
选手一旦参赛,就自动无偿提供主办、承办单位及赞助商、新闻媒体其比赛中拍照、使用和展示照片的永久权利。
十三、裁判
主要裁判由金华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另行聘定。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本次竞赛委员会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