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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2024年金华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暨第四届活力东阳射箭公开赛竞赛规程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24-07-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24年金华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暨第四届活力东阳射箭公开赛竞赛规程

    日期:2024-07-19 14:37:10 来源:训竞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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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一、主办单位

    金华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金华市体育竞赛中心

    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执行单位

    东阳市射箭协会

    四、协办单位

    东阳市执力射箭馆(羿友弓社)

    东阳市吴宁一中

    五、参加单位

    金华各市县中小学校射箭队、射箭俱乐部等单位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8月12—13日

    比赛地点:东阳市吴宁一中(东阳市新安路75号)

    七、竞赛项目

    (一)反曲弓

    1.甲组

    男子个人30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30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2. 乙组

    男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3. 丙组

    男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二)传统弓

    1.中学组

    男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8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2. 小学组

    男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女子个人12米72支箭排名赛、淘汰赛、团体排名赛

    八、参加方法

    (一)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2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人数不限,严禁跨单位组队。

    (二)运动员条件

    1.参赛年龄:

    甲组: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乙组:200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丙组:201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中学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小学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 参赛运动员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三)比赛器材

    参赛运动员弓、箭等器材自备。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射箭竞赛规则》。

    (二)竞赛组委会根据本次比赛特点制定的规则:

    1.各项目排名赛均以6支箭为一组,发射时间为180秒/组。

    2.淘汰赛每人每局射3支箭,每支箭30秒,胜者得2分,打平各得1分,先得6分为胜出。每场比赛最多比赛5局,如5局后比分为5:5,则需采用附加赛方式决定胜者,附加赛每人一支箭,以距离圆心近者胜。

    3.运动员参赛器材需符合中国射箭协会最新审定的《射箭竞赛规则》相关器材规定。如有发现运动员使用违反规则器材的,将取消该选手成绩。

    4.传统弓项目中,运动员可以使用扳指、手套、护手皮或胶带等保护手指勾弦,用于拉弓和撒放,前提是其不能具有辅助拉弓和撒放的作用。

    5.比赛采用直径为80厘米的六环环靶。

    (三)比赛中,运动员不得虚报环值,如发现,立即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取得的成绩。

    (四)赛前各队应向编排纪录组确认参赛运动员,不允许跨组别更改。

    十、录取名次

    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获得前三名的颁发奖牌及奖状,第四到第八名颁发奖状。报名参赛人数不足(含)八人(队)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不足三人(队)时,取消该项目。

    十一、报名和经费

    (一)每个运动员只能报名一个项目组别。

    (二)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1000元,如赛期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如数退还保证金。

    (三)要求参赛人员自行提前办理人身保险手续,出现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及个人负责。

    (四)参赛经费一切自理。

    十二、提供肖像权与放弃索赔

    选手一旦参赛,就自动无偿提供主办、承办单位及赞助商、新闻媒体其比赛中拍照、使用和展示照片的永久权利。

    十三、裁判

    主要裁判由金华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另行聘定。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本次竞赛委员会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