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778260188A/2024-00540

  • 文件名称:

    金华市体育局关于开展第三批金华市群众体育项目训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24-11-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金华市体育局关于开展第三批金华市群众体育项目训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1-05 09:47:21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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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各县(市、区)体育部门、开发区社发局,市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

    为进一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宣传落实《金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推动群众体育工作的普及和提高,更好备战国内外重大赛事,根据《金华市群众体育项目训练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决定开展本周期第三批金华市群众体育项目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类学校、各级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质,且有组织机构代码。

    (二)组织健全,有“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单位领导分管并担任组长;

    (三)教学实力雄厚,有较高水平并能保证训练需要的专(兼)职教练2名及以上;

    (四)运动员队伍相对稳定,能有计划、系统地进行科学训练;

    (五)具有标准场地设施,训练器材齐全、完整,能保证训练需要;

    (六)有较高的运动水平,能独立组队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并能取得好成绩。

    三、申报项目

    (一)大众体育项目;

    (二)非奥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对照条件进行自评;

    (二)各县(市、区)、有关管委会体育行政部门、金华开发区社发局或我市单项体育协会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并根据认定条件,推荐申报“基地”备选单位;

    (三)金华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对“基地”备选单位进行统评,对符合条件的择优予以认定。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申报及初评工作,并将申报表(需盖章)及电子稿上报至金华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金忞,0579-82469823)。

    六、其他事项

    经认定的单位,由金华市体育局统一命名为“金华市群众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并颁发牌匾。每个基地视情给予2至4万元补助。

    各单位要重视“基地”认定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基地”建设,营造备战国内外重大赛事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体育竞技水平。

    附件:金华市群众体育项目训练基地申报表.doc

    金华市体育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