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778260188A/2023-00156

  • 文件名称:

    关于征求《金华市振兴游泳项目十条举措》(征求意见稿)的函

  • 发布机构:

    金华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23-06-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关于征求《金华市振兴游泳项目十条举措》(征求意见稿)的函

    日期:2023-06-09 10:54:53 来源:市体育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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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体教融合发展,加快健康金华、体育强市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6号)《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体发〔2020〕1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金政办发〔2019〕5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在充分调研各县(市、区)和各训练单位基础上,本着“扬优势、固根基、补短板、抓重点”的原则,经征求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意见建议,拟制了《金华市振兴游泳项目十条举措》(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请于6月20日前反馈至我局。

    传真:0579-82468402  联系人:唐堃,联系电话:13958485822

    邮箱:502096239@qq.com

    金华市体育局

    2023年6月9日

    金华市振兴游泳项目十条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体教融合发展,加快健康金华、体育强市建设,为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补短提升工程,推动游泳项目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步伐,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选拔组建高水平游泳运动队。各县(市、区)依托县级体校或特色学校,面向本地幼儿园、小学选拔组建县级青少年儿童游泳队,正式队员不少于20人。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市全民健身中心联合组织运动员招生,在全市范围选拔组建金华市游泳队,根据省运会设项人数和成绩分层次设定市队员额,其中一线重点队员20人,二线队员40人,三线队员100人。根据训练成绩,动态调整市队名单,分层落实有关保障。

    组建游泳项目高水平教练团队。在市体育运动学校成立金华市游泳项目管理中心,各县(市、区)设立游泳项目训练基地。市县两级分别组建高水平游泳教练团队。参照金华市人才引进保障机制面向全国引进高水平教练员1-2名,择优选聘本土游泳教练员组建教练团队。积极安置高水平游泳运动队优秀退役运动员,适当返聘退休优秀教练员。在中小学教师、俱乐部教练中选聘兼职教练员,充实青少年游泳教练员队伍。市县两级体育行政部门按有关政策保障外聘、兼职游泳教练的劳动报酬。积极开展高水平专业教练员培养,加大投入保障教练员参加培训及进修,采取短期培训、集训交流等方式提高教练员理论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

    优化学生游泳项目考核评价机制。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小升初阶段游泳通过性测试,并将成绩纳入学校绩效评估机制;开展体育中考改革,体育中考游泳项目分值并逐年增加,游泳考试标准由现行考核的50米增加至200米,分值逐年增加,体育总分值也逐步增加。

    扩大游泳特长生招生。各县(市、区)根据学校场馆情况布局3-6所小学及2所中学为游泳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学校,达标可申请人才布局经费。完善游泳后备人才就读升学通道,市区设立2所重点高中、各县市设立1所重点高中招收游泳特长生,每年解决5名以上的游泳后备人才就读。全市游泳项目后备人才的选拔和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由教育、体育等组成的专家组,每年组织对省运会适龄后备人才进行认定。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做好优秀游泳运动员集中训练时间调配,保障训练时间。

    拓展青少年游泳赛事体系。充分发挥竞赛杠杆作用,优化竞赛组别设置和竞赛安排,以市长杯、锦标赛、冠军赛、分站赛为杠杆,增设幼儿段、青少年段比赛,调动各级、各训练主体的积极性。统一规范市游泳锦标赛参赛标准,设置赛事育才奖励机制,提高各参赛单位的选材和育才质量。原则上每年开展不少于5次市级游泳赛事,其中举办1次“市长杯”幼儿游泳表演赛。各县(市、区)每年至少举办1次青少年儿童游泳赛事。

    落实青少年游泳普及工作。以游泳竞技项目发展助力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推进落实游泳扩面普及工作,鼓励社会力量游泳馆与就近中小学结对,定期开展“爱生命,学游泳,防溺水”低收费公益活动,鼓励少年儿童走进游泳馆。

    整合各类游泳训练资源。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体校的专业优势和各级体育中心场馆优势,拓展游泳项目发展,联合普通学校、俱乐部设立校外游泳项目训练点,采取外派教练、基地合作、训练整合等方法,进一步深化校际联盟、校企联盟。选派优秀教练到各训练点任教,通过协助开设游泳校本课程、组织构建游泳校队,深入挖掘游泳人才,有效增强训练厚度,充分发挥竞技体育在群众体育中的引领作用。

    设立优质培训机构白名单。各地体育部门做好优质游泳项目培训机构的动态白名单,鼓励白名单单位针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免费或更为优惠的游泳培训。对培训质量低、信访投诉多、群众意见大的培训机构进行曝光。

    落实游泳项目各项经费保障。为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市、县两级体育、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年度预算内统筹安排振兴游泳项目经费,按相关标准保障教练团队聘用、项目布局、竞赛组织、选材奖励、外训集训、伙食补助、参加比赛、项目推广等支出费用。制定完善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

    加强游泳振兴工作领导。成立金华市振兴游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金华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实施计划,建立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金华市游泳协会、各游泳训练基地、各游泳定点学校主要负责人配合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省运会游泳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省是全国游泳强省,游泳人才长期聚集在杭温宁三地市,省运会游泳设项金牌121枚,十六届省运会杭温宁107枚,占比88%,十七届省运会杭温宁占比86.5%,剩余8个地市争夺合计12%-14%金牌。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游泳振兴计划”工作要求:加强体育场馆综合利用,办好全国电动冲浪板锦标赛、全国藤球锦标赛等赛事,创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实施游泳振兴计划,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全面发展,建设体育强市。

    为确保游泳项目赶超全省平均水平,全面振兴金华游泳项目发展,按照邢市长指示要求,根据《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游泳项目发展实际,市体育局起草了《金华市振兴游泳项目十条举措(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

    为确保游泳项目赶超全省平均水平,全面振兴金华游泳项目发展,按照金华市副市长庄凌飞指示,根据《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游泳项目发展实际,市体育局起草了《金华市振兴游泳项目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12月7日召开了金华市游泳振兴计划工作座谈会,并向市体校各相关人员征求意见,形成初步材料。12月20日,市体育局组织市体校、市体育中心等部门召开游泳振兴计划专题工作会议,结合市游泳协会提请的书面征求意见,和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并在2023年2月3日至3月3日对有关部门进行征求意见收集,4月又结合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人大代表提案和一名资深教练对振兴金华游泳的建议后再次完善《实施方案》。2023年5月23日庄市长再次听取《实施方案》汇报材料,并询问振兴游泳项目当中的工作目标、当前进度、存在的问题、下步思路等细节后,提出了新的要求,并结合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意见,将《实施方案》细化内容、深化任务,调整为《十条举措》,目前《十条举措》已吸纳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并在网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2023年8月1日市政府徐振辉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了教育、财政、司法、体育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对《十条举措》进行了讨论修订。2023年8月3日,市体育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十条举措》,形成当前汇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