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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金华市体育局
2023-06-26
主动公开

朗读
一、主办单位
金华市体育局 金华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金华市全民健身中心(金华市体育竞赛中心)
金华市跆拳道协会
三、参赛单位
1.金华市各县(市、区)跆拳道代表队为专业组
2.金华市范围内的各跆拳道协会、俱乐部、道馆、学校等代表单位为大众组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4日—16日
地点:金华市体育馆(婺城区八一南街21号)
五、竞赛项目、年龄及级别设置
(一)个人竞技比赛(每队每个级别限报2人参赛)
1.年龄设置:
(1)男、女A组:2004年1月—2006年12月31日出生
(2)男、女B组:2007年1月—2008年12月31日出生
(3)男、女C组:2009年1月—2010年12月31日出生
(4)男、女D组:2011年1月—2012年12月31日出生
(5)男、女E组:2013年1月—12月31日出生
(6)男、女F组:2014年1月—12月31日出生
(7)男、女G组:2015年1月—12月31日出生
(8)男、女 H组:2016年1月以后出生者
2.个人竞技级别设置(共120个级别)
(1)男A组:54kg、58kg、62kg、67kg、72kg、72kg+;
(2)女A组:49kg、53kg、57kg、62kg、67kg、67kg+;
(3)男B组:46kg、50kg、54kg、58kg、63kg、68kg、68kg+;
(4)女B组:42kg、46kg、50kg、54kg、59kg、64kg、64kg+;
(5)男C组:40kg、44kg、48kg、52kg、57kg、62kg、62kg+;
(6)女C组:38kg、42kg、46kg、50kg、55kg、60kg、60kg+;
(7)男D组:30kg、33kg、36kg、39kg、43kg、47kg、51kg、55kg、55kg+;
(8)女D组:27kg、30kg、33kg、36kg、40kg、44kg、48kg、52kg、52kg+;
(9)男E 组:27kg、30kg、33kg、36kg、39kg、42kg、45kg、45kg+;
(10)女E组:24kg、27kg、30kg、33kg、36kg、39kg、42kg、42kg+;
(11)男F组:23kg、26kg、29kg、32kg、35kg、38kg、41kg、41kg+;
(12)女F组:21kg、24kg、27kg、30kg、33kg、36kg、39kg、39kg+;
(13)男G组:20kg、23kg、26kg、29kg、32kg、35kg、38kg、38kg+;
(14)女G组:18kg、21kg、24kg、27kg、30kg、33kg、36kg、36kg+;
(15)男H组:18kg、21kg、24kg、27kg、30kg、33kg、33kg+;
(16)女H组:16kg、19kg、22kg、25kg、28kg、31kg、31kg+;
说明:为保证比赛安全, 正式称重量时严格把关,填报体重与最终确认级别不符,将取消资格或更改级别,更改级别费用50元/人。
(二)团体竞技比赛(每支队伍每个组别限报1队\4人参赛)
1.设6个组别,男、女各3个组别,4人为一个团队,不设替补
(1)男、女甲组:2009年1月—2010年12月出生
男子甲组: 4人体重相加总和不超过210公斤
女子甲组: 4人体重相加总和不超过190公斤
(2)男、女乙组:2011年1月—2012年12月出生
男子乙组:4人体重相加总和不超过180公斤
女子乙组:4人体重相加总和不超过160公斤
(3)男、女丙组:2013年1月—2014年12月出生
男子丙组:4人体重相加总和不超过140公斤
女子丙组:4人体重相加总和不超过120公斤
注:团体竞技赛同组别的4名运动员体重相加总和不能超过以上标准,超出体重的队伍取消参赛资格!
2.团体竞技赛竞赛规则
(1)以队为单位进行单败淘汰赛,第一名出场运动员从最小级别开始直接进入四分钟混战模式,三次有效技术动作后教练可举旗换人(由裁判举旗确定),累积得分高的一方获胜;
(2)混战中换人次数为10次,10次用尽,由场上的运动员进行至比赛结束;
(3)警告或扣分达到20分的一方,犯规败;
(4)如一方少一人,则对方加10分;
(5)如一方被KO,则对方加10分;
(6)如出现平局,加赛1分钟,加赛换人次数为2次,先得2分的一方获胜;
(7)如加时赛再次出现平局,则进行优势判定;
(8)分差达到40分,判定比赛结束。
(三)个人品势比赛(共16个组别,每队每组别限报2人参赛,采用现场打分制):
(1)男、女个品A组:2004年1月-2006年12月31日出生
(2)男、女个品B组:2007年1月-2008年12月31日出生
(3)男、女个品C组:2009年1月-2010年12月31日出生
(4)男、女个品D组:2011年1月-2012年12月31日出生
(5)男、女个品E组:2013年1月-12月31日出生
(6)男、女个品F组:2014年1月-12月31日出生
(7)男、女个品G组:2015年1月-12月31日出生
(8)男、女个品H组:2016年1月以后出生者
(四)混双品势比赛(5个组别,每组限报两队(4人)运动员,须注明哪两个运动员1对,采用现场打分制):
(1)混双D组:2011年1月—2012年12月31日出生
(2)混双E组:2013年1月—12月31日出生
(3)混双F组:2014年1月—12月31日出生
(4)混双G组:2015年1月—12月31日出生
(5)混双H组:2016年1月以后出生者
(五)品势赛制和比赛内容:
1.赛制:品势比赛分预赛、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2.品势比赛内容:
个 人 \ 混 双 品 势 | 组别 | 指定品势(预赛) | 指定品势(决赛) |
A组 | 太极8章 | 高丽 | |
B组 | 太极7章 | 太极8章 | |
C组 | 太极6章 | 太极7章 | |
D组 | 太极5章 | 太极6章 | |
E组 | 太极4章 | 太极5章 | |
F组 | 太极3章 | 太极4章 | |
G组 | 太极2章 | 太极3章 | |
H组 | 太极1章 | 太极2章 |
六、竞赛方法
(一)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最新跆拳道竞技、品势竞赛规则。
(二)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当某一级别报名人数只有1人时,取消该级别或往上升级别。
(三)个人品势、混双品势比赛采用当场示分的方法,按评分高低录取名次。
(四)竞技比赛局、时规定:
1.个人竞技比赛按三局两胜制,团体竞技比赛按局胜制;
2.A、B、C组每场比赛每局两分钟,局间休息一分钟,D、E、F、G、H组每场比赛每局一分半钟,局间休息半分钟;
七、竞赛事项
(一)组委会提供经中国跆协指定的比赛用垫、电子计分系统、电子护具、电子头盔等。
(二)参赛运动员自备并须身穿中跆协指定、推荐的品势、竞技道服参赛,竞技队员要自带护裆、护腿、护臂,比赛时穿在道服内,A、B、C、D组别需另带护齿、手套。
(三)个人竞技、团体竞技、个人品势、混双品势每个项目比赛的报名人数按上述要求报名,多出的人可以设2队,团体总分以一支队伍为单位计算,不叠加。
(四)专业组各县(市、区)代表队报名表上必须加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公章,只允许参加A、B、C组的个人竞技和团体竞技甲组的比赛,团体总分各县(市、区)代表队取前六名。
(五)大众组代表队报名表上必须加盖代表单位的公章,大众组代表单位可以参加所有比赛项目,大众组竞技团体总分、品势团体总分各取前六名。
(六)各队教练员上场指导,必须穿正装(西裤、衬衫、领带),佩戴上场指导证(赛事教练证、领队证)。
(七)领队、教练联席会时间:另行补充通知。
(八)称重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不参加称重的取消资格)。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个人竞技、团体竞技比赛录取前八名(三、五名并列);
(二)为培养和选拔金华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大众组个人竞技和团体竞技所有组别级别设8人一组,当同级别超过8人以上时则分为两组进行比赛;
(三)个人品势、混双品势比赛录取前八名;
(四)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
1.个人竞技比赛第1—8名次,积分为:9、7、5.5、5.5、2.5、2.5、2.5、2.5分。
2.团体竞技比赛第1—8名次,积分为:15、12、10、10、5、5、5、5分。
3.个人品势、混双品势比赛第1-8名次,积分为:9、7、6、5、4、3、2、1分。
4.专业组各县(市、区)代表队团体总分以A、B、C组个人竞技和团体竞技甲组两项的所得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大众组竞技团体总分以个人竞技和团体竞技所有组别的所得积分相加为竞技团体总分;大众组品势团体总分以个人品势、混双品势两项的所得积分相加为品势团体总分。
(五)设专业组男、女竞技最佳技术奖各1名;设大众组男、女竞技最佳技术奖各1名,男、女品势最佳技术奖各1名。
(六)设“跆拳道精英运动员奖”,按各队参赛人数的10:1评选。
(七)设专业组“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队奖”各2名;设大众组“优秀组织奖”、“优秀运动队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各2名。
(八)设“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各4名。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队报名于2023年7月3日前截止,报名表见补充通知;
1.电子报名:报名完成后将完整的报名表发至邵小建(跆协竞赛部)243902701@qq.com邮箱,电话:13566992831;
2.纸制报名:各单位将打印好的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各县(市、区)代表队需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公章,每个代表单位需签免责书并加盖公章,报到时上交组委会,免责书详情见补充通知;
3.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运动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医保卡\运动员学籍证明(三个证件中必须有一个)和金华市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证(可现场办理),县(市、区)代表队不需要金华市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证。(2)参赛运动员上交一寸照(蓝底)两张。(3)各参赛单位提供比赛期间运动员保险证明。
(二)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三)运动员报到时,需带赛前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心电图、脑电图),参加品势比赛的运动员只需交心电图,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心电图、脑电图两份都要交齐,材料齐全才能参赛,比赛中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比赛经费
(一)专业组县(市、区)代表队只参加A、B、C组的个人竞技比赛和甲组的团体竞技比赛,运动员需交100元/人的电子护具租赁费,免竞赛管理费,食宿费、保险费及交通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见补充通知;
(二)大众组代表队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需交100元/人的电子护具租赁费,参赛运动员的竞赛管理费见补充通知,食宿费、保险费及交通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见补充通知;
(三)大众组各跆拳道协会、俱乐部、道馆、学校等参赛单位必须为金华市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单位,运动员必须为协会个人会员,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非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可以现场办理,具体费用见补充通知;
(四)文明赛风,赛前各代表单位交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期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赛后退还。
(五)各代表队食宿费、保险费及交通费用自理,如需安排食宿问题的请提前10天和金华市跆拳道协会后勤部联系,联系人:邵震佳18757824250。食宿费、保险费及交通费用具体见补充通知。
十一、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和主要裁判员由金华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另行安排。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2023年金华市青少年跆拳道比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