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4932066/2023-00092
2023年金华市青少儿武术散打锦标赛竞赛规程
金华市体育局
2023-04-21
主动公开

朗读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金华市体育局、金华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金华市全民健身中心(金华市体育竞赛中心)
指导单位:金华市武术协会
执行单位:金华市传媒集团、金华市弘真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日期:2023年5月13日--14日
竞赛地点:亚细亚大酒店炜达体育壹号球馆(环城西路1238号)
三、参赛单位
县市组:金华市各县市自行组队。
大众组:金华市各中小学、武术馆校、武术训练基地、俱乐部、武术培训机等。
四、竞赛项目及级别
1、县市组:
男子甲组(2005年--2006年)
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90kg、90kg+
男子乙组(2007年--2008年)
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75+kg
男子丙组(2009年--2010年)
39kg、42kg、45kg、48kg、52kg、56kg
女子甲组(2005年--2007年)
48kg、52kg、56kg、60kg、65kg、70kg
女子乙组(2008年--2010年)
42kg、45kg、48kg
2、大众组:
男子、女子A组(2005年--2006年)
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5kg、90kg、90kg+
男子、女子B组(2007年--2008年)
44kg、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75kg+
男子、女子C组(2009年--2010年)
39kg、42kg、45kg、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75kg+
男子、女子D组(2011年--2012年)
28kg、31kg、34kg、38kg、42kg、46kg、50kg、55kg、58kg、60kg、60kg+
男子、女子E组(2013年--2014年)
24kg、26kg、28kg、30kg、32kg、35kg、38kg、41kg、45kg、50kg、50kg+
男子、女子F组(2015年起)
22kg、24kg、26kg、28kg、30 kg、32kg、34kg、36kg、38kg、38kg+
学校基本功演练组(仅限小学参加,不限年级)
空击动作演练30秒(要求体现直线拳法,曲线拳法、直线腿法、曲线腿法);打靶展示60秒(自由靶,体现单个动作与拳腿组合动作的衔接和在整套组合中体现两个以上接腿摔的动作)靶师由市队队员担任。
评分标准:1、动作的完整规范。2、正确的动作发力及速度。3、整体的动作编排整齐度。
五、参加办法
1、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男、女)人数不限。
2、县市组单位可报2支队伍,其中二队和大众组同为自费队。
3、县市组每个级别限报1人,大众组每个级别报名不限人数。
4、校园基本功演练比赛设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各5人。
5、参赛运动员须持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赛,参加县市区组运动员须同时提供“浙里办”运动员注册信息打印件。运动员报到时必须提供30天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人一表,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记录)。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6、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核,以报名单上盖章或负责人签字后,作为参赛依据。如年龄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状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参赛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7、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备红、蓝两种颜色比赛服、拳套及全套护具(护齿、护裆、绷带、护具),如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上场比赛。
六、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使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武术散打最新规则《2016年武术散打竞赛规则》。
(2)采用单败淘汰制,三局二胜,县市组每局比赛1分30秒,大众组每局比赛1分钟,禁止用腿法击打对方头部,禁止用拳法连击对方头部,大众E组、F组运动员不得使用摔法。
(3)如一个级别的运动员只有3人时,则按单循环制决出名次;如一个级别只有1人时,允许上升一个级别参加比赛。
(4)抽签:比赛采用电脑抽签方式,抽签前一天完成各级别参赛名单核对。
(5)称重:各级别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报到当天称量体重。本次比赛只称一次体重。
七、名次录取及奖项设置
(1)本次比赛为个人赛、团体赛。
(2)个人赛各级别录取前8名(三、五、七名并列),1人不录取名次。参赛人数以报到抽签人数为准。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5-7名颁发获奖证书。
(3)团体总分录取团体前六名,按本队所获得的个人前8名(9、7、5.5、2.5)的分数总和计算,总分高者列前,如总分相同则按第一名多者,再同则按第二名、第三名以此类推。前六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4)校园基本功演练组录取集体一、二、三等奖。
(5)比赛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5-8名颁发证书。
(6)运动队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报名10人以上方可参加评比)颁发奖牌,“优秀教练员”(团体总分前三名可以评选),“优秀运动员”按队伍所报人数10:1比例推荐,由各队上报组委会。“优秀裁判员”由组委会评选,组委会审核后颁发证书。
八、报名与报到
(1)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252292265@qq.com 或微信 15210551268,联系人:何露琪。
(2)所有运动员按报名级别参赛,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逾期按不参赛论;请各代表队在报名截止前提交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7日12:00前。
(3)运动队报到时间:2023年5月12日20:30前,运动员必须在报到当天称量体重。本次比赛只称一次体重。
(4)运动员报到时必须提供30天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人一表,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记录)。参加县市区组运动员须同时提供“浙里办”运动员注册信息打印件。
(5)参赛人员均需签署《安全责任声明书》(附件2)并在报到时上交到组委会,未达法定年龄的运动员,均需由监护人签署,凡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加比赛。
(6)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由赛事承办单位统一办理,如自行办理报到当天必须填写赛事安全免责责任书。
九、经费
(1)竞赛选调技术官员比赛期间的食宿和劳务费由承办单位负责,往返赛区交通费用自理或由所在单位承担。
(2)各参赛代表队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或由所在单位承担。
十、其他
(1)本次比赛所有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2)运动员现场出现伤病临时处理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如需住院、持久治疗或出现其他意外情况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和承担。
(3)参赛单位、运动员、裁判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竞赛规程、规则和相关规定,公平竞赛,公正执裁。如有违反,将视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中国武术协会纪律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本赛事举办方所有。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赛事承办方另行通知。